对他说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
  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
  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
  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 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  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彼尔人缘很好 ,他的机票和饭费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学习好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并且不设上限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理由是 ,他即将高中毕业 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作为奖励 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
  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:

  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因为他知道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被拒绝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可是  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 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当然 ,因为银根紧缩,